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守护出行安全,东新交警开展“晨曦行动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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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2-07 00:00 来源: 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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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就多了一个人,一定不会有下次啦。”被抓到的“拼车”司机懊悔说到。12月5日清晨7时许,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二中队在辖区某路段查获一辆核载5人,实载6人的超员车辆。车上人员均是“拼车”前往某工地的工人,本以为大清早不会被查,没想到刚开到一半就被交警逮个正着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邓某被处以罚款200元、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。

  为了躲避交警,部分违法驾驶员心存侥幸、试图规避检查,认为凌晨4时到7时是交警查缉薄弱的时间段、是他们的“安全时段”。针对这一情况,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二中队持续开展“晨曦行动”,全面净化辖区道路环境。

  凌晨5点,二中队副中队长冯连军带队在辖区某重点路段设卡开展路途排查,在对一辆私家车例行检查时,发现车内隐隐传出一阵阵酒气,冯连军随即对驾驶员刘某现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,经检测,其体内的酒精含量达57mg/100ml,属饮酒驾驶。据刘某交代,自己与朋友前一晚宵夜时喝了几杯啤酒,想着已经过了几个小时或许已经代谢了,加上时间这么早应该不会有交警查处,于是心存侥幸开车回家,谁知刚开一会便被交警逮住了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,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、罚款1000元至2000元的处罚。

  清晨6点,二中队副中队长张博涵带队正在某路段巡逻时,一辆停在路边道路停车位的私家车引起了张博涵的注意,于是立即下车对该车外观进行检查。检查中,张博涵发现该车后盖外观、车辆排气装置涉嫌改装。随后,张博涵与车主谢先生取得联系,谢先生承认其为了追求个性对车辆进行了改装。张博涵对谢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,责令将车辆恢复原状,并处以500元的罚款。

  行动中,二中队更是突出重点时段、重点路段区域,通过定点检查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,对私家车、客车的司机、乘客规范使用安全带全面检查,提示驾驶员驾驶车辆和乘客乘坐客运车辆时系好安全带,对驾乘人员未系安全带的行为及时纠正,教育引导大家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,同时,民警还向驾乘人员宣讲“一盔一带”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,讲解乘车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以案释法“安全带就是生命带”、“前排后排都要系”等安全知识,引导驾乘人员树牢自觉遵守交通安全出行理念,规范使用安全带,提升安全出行意识,确保安全带关键时刻能够发挥出“平安带”“生命带”的作用。

  下步,东湖高新区交通大队将通过常态化夜间排查整治、定时开展“晨曦行动”以及合理利用午间时段开展打击整治相结合的方式,全面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,对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实行“零容忍”,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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